金华市货物托运实名制将全面实施

2016-05-06

      记者 刘小娟 通讯员 刘萍

      记者日前从市运管局获悉,我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届时,如果托运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其货物托运将被拒收。

      为落实我市7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市运管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货运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以图文形式告知托运人哪些属于禁运物品、违禁物品、限运货物等,并明确要求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填写“金华市货运受理实名登记表”,经营者须做好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同时,市运管部门要求货运经营者在受理托运的货物时,必须做好防止托运人伪报货物品名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的工作,防止伪报托运人身份进行托运,托运人拒绝检查的物品不得运输。

      根据相关规定,各货运经营者所属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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