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将采用计件制执行行李运输规则

2015-12-18

      从2015年12月10日起(销售日期为准),南航国际及地区部分航线部分舱位的行李规则有所变化。新规实施后,南航所有国际及地区航线将采用计件制执行行李运输规则。

      旅客乘坐南航国际/地区航班或与之联运的国内航班,涉及美国航线的,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公斤(90磅),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不涉及美国航线的,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70磅),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

      南航修订国际行李运输有关规则通知如下:

      一、所有国际及地区航线将采用计件制执行行李运输规则;

      二、各航线行李规则详见附件,同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留学生、劳务、海员、移民旅客需分别加注SD、DL、SC、EM标识(特殊旅客类型的客票填开时,如果航程中涉及AMS或者VA(维珍澳洲航空公司)的航班,特殊旅客代码必须输入EI栏;如果不涉及AMS或者VA(维珍澳洲航空公司)的航班,此代码须输入姓名栏后)。

      在使用相关操作指令计算运价时,需标注正确的旅客类型代码,以便系统生成相匹配的免费行李额。且在起飞当天,前述之旅客须于办理登机手续柜台,出示相关身份证明。

      2、购买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可免费托运1件,托运行李重量为10千克(22磅),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45英寸),并可免费托运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

      3、团队旅客免费行李额按与散客一致的标准执行;

      4、航程出现中途分程时,全航程仍按《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国际地区航线行李额改计件制方案》中较高的免费行李额,执行行李额规则。例如:经济舱航程SYD-CZ-CAN(中途分程)-CZ-AMS,全航程都按2件行李额的标准执行,因为该航程符合《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国际地区航线行李额改计件制方案》中对区域一的行李额规定。

      5、当主航段的航班是南航代码共享航班时,行李额分以下几种情况实行:1)法荷航与南航合作的代码共享航班,行李额按市场方规则执行;2)该航段为涉及美国航点的代码共享航班时,行李额按市场方规则执行;3)其余代码共享航班,按承运方规则执行。

      4、南航明珠金卡、银卡会员,及天合联盟精英会员、超级精英会员额外免费行李规定,依相关规定执行;

      5、逾重行李收费标准请参照附件执行。根据南航行李联运规则和IATA302协议把航程中的各航段划分为不同的行李运输段(BT, Baggage Travel),每个行李运输段按对应的标准收取逾重行李费。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在TravelSky系统中,可在QTE运价之后用XSFSB指令查询)。

      三、托运行李的体积及重量限制标准

      1、旅客乘坐我公司国际/地区航班或与之联运的国内航班,涉及美国航线的,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公斤(90磅),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

      2、旅客乘坐我公司国际/地区航班或与之联运的国内航班,不涉及美国航线的,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70磅),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

      四、所有修订的行李运输规则将于2015年12月10日(销售日期为准)正式实施。涉及客票换开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自愿换开

      1.如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照客票换开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及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执行。

      2.如客票已部分使用,按照原始出票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及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执行。

      (二)非自愿换开

      免费行李额及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按原客票的标准执行。例如,旅客非自愿提高舱位服务等级后的免费行李额,按原客票所列舱位服务等级对应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规定请参照《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及《地面服务保障手册国际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销售单位在进行国际机票销售时,按照系统显示行李规则进行销售及相关解释工作,如系统显示无行李规则时,需按IATA302决议的原则,遵循我公司的行李规则,手工修改免费行李额,确保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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